蜂鸟音乐在该则声明中表示,邓紫棋女士在各大在线音乐平台发布重制版本的行为存在复制权/改编权侵害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害的法律问题,要求各音乐平台立即下架涉事重制版歌曲,要求邓紫棋女士团队48小时内删除所有渠道传播的侵权内容。若上述要求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,将依法采取行动。
南都此前报道(),6月12日,邓紫棋在社交平台宣布《I AM GLORIA》重录专辑全网上线,并发长文自述重录专辑的缘由,以及其与前公司长达超过6年的版权纠纷,称已超过6年没有收到自己旧歌的版税。
邓紫棋在长文中表示,此次重录专辑,源自其法律团队终于找到了明确的法律依据,她得以合法重录旧作并上架全球平台,进行公开播放。
她透露,真正让她能够合法将重录版本进行全球上架并公播的关键一步,在于她14岁那年“只因觉得酷”而加入了CASH(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)的举动。由于加入了CASH,所有她创作的歌曲,其“公开表演”“广播”“网络传播”等权利都已交由该协会代为管理,而不属于前公司。因此,即使旧作的著作权归属仍有争议,其传播权等公开播放的权利仍属于她自己。
2019年3月7日,邓紫棋单方面宣布因蜂鸟音乐严重违约在先,而终止与其的独家经理人合约。当时蜂鸟音乐回应,公司与邓紫棋的合约依然继续有效直至2022年,不接受其所作出的终止合约声明。
同年,双方互诉违约,对簿公堂。邓紫棋表示,由于蜂鸟音乐就她所创作的歌曲和歌词的版权作出了虚假陈述,她才被迫签署了作曲家和歌手的合约。此外,她还指出蜂鸟音乐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在香港和内地申请将“G.E.M.”和“邓紫棋”注册为商标。